为解决这些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疆党委、政府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列为改革的一项重点目标任务。2014年,在新疆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2020年前,在新疆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民覆盖。新疆人民政府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据悉,新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试点,2011年实现制度全覆盖。截至2014年9月,新疆92个县(市)开展新农保工作,已参保4944万人,参保率99%。新疆94个县(市)开展城居保工作,已参保339万人。两项制度合计已参保5283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1013万人,参保率99%
新疆党委、政府表示出台合并实施政策,使城乡居民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共用同一个经办服务平台,有利于实现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进一步体现“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