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已经定罪了
公安机关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只说明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是否已经定罪,还应该由检察院审核之后再做决定。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对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认定和量刑以的判决为准。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起诉的必要的话,就可以结案。公安,检察院,法院是刑事诉讼的三个环节,三个环节都可以结束刑事诉讼,一般案子都是法院结案。除非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那样的情况少,检察院结束的方式是,退回公安部门建议撤销案件不起诉处理。刑事案件通常是分为三个阶段的。
二、已移交检察院了还能在检察院办取保候审吗
已移交检察院了,还能在检察院办取保候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并列关系。由此可见,他们都有单独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力,所以案件进入检察院以后,检察机关可以再次对该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三、移送检察院不起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移送检察院不起诉的可能性的大小要看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主要是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